國務院金融委發(fā)布金融業(yè)對外開放11條措施 央行有關負責人詳解

文章來源:央行碳交易網(wǎng)2019-07-20 19:57

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

 
近年來,人民銀行不斷推出并持續(xù)優(yōu)化完善金融市場開放措施。目前,境外投資者可以通過QFII/RQFII、直接入市、債券通等多條渠道入市投資,有效滿足了不同投資者的差異化投資需求,但不同渠道相互分割也給同一境外投資主體在市場準入、債券過戶、資金劃轉等方面造成不便。為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提升投資效率,有必要整合不同開放渠道政策要求,打通債券和資金賬戶。為此,人民銀行在充分聽取結算代理人、托管人和境外機構投資者意見的基礎上,會同外匯管理局起草了《關于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于2019年5月通過人民銀行官網(wǎng)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擬于近期發(fā)布實施。
《通知》解決了同一境外機構投資者通過不同渠道投資的債券過戶、資金劃轉和重復備案問題,進一步提高了境外投資者入市投資的便利性,體現(xiàn)了金融市場高水平開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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