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碳配額抵消機制:全球市場買家萎縮,國內市場尚處過渡階段

文章來源:長江證券碳交易網2021-04-11 15:17

基于溫室氣體影響的全球性、不同國家的減排潛力和成本不同、全球合作與減排的經濟 成本不同,京都議定書規(guī)定了溫室氣體減排的三種靈活機制:清潔發(fā)展機制(CDM,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聯合履行(JI,Joint Implementation)、排放貿易(ET, Emissions Trading)。其中,JI 和 ET 為發(fā)達國家之間的合作,CDM 為發(fā)達國家和發(fā)展 中國家的合作。
 
清潔發(fā)展機制(CDM):發(fā)達國家通過向發(fā)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展開項目級別 的合作,從而獲得經過核證的減排量(即 CER),用于發(fā)達國家締約方完成在京都 議定書上承諾的減排量。
 
聯合履行(JI):發(fā)達國家之間在項目上展開合作,實現的減排單位稱為 ERU,可 以轉讓給另一個發(fā)達國家締約方。
 
排放貿易(ET):發(fā)達國家之間純粹的排放權交易,發(fā)達國家將其超額完成減排義 務的指標(即 AAU)以貿易的方式轉讓給另外一個未能完成減排義務發(fā)達國家。
 
截至 2019 年 6 月底,全球碳排放抵消機制累計交易量達到 453 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其 中來自 CDM 和 JI 機制的交易量占比分別為 57.6%和 42.4%。清潔發(fā)展機制(CDM) 目前為全球實行最早、規(guī)模最大的溫室氣體減排機制,來自中國的 CDM 交易量約 195 億噸,占比 74.7%,中國為 CDM 的最大參與者。
 
CDM 市場的交易價格在過去幾年經歷了大幅波動,目前整體市場低迷。2008 年全球金 融危機爆發(fā)前價格超過 20 美元/噸,但隨后諸多原因導致交易價格跌至 2015 年底的 0.50 美元/噸。交易價格低迷的最主要原因在于買方市場的萎縮:
 
1) 歐盟碳市場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權市場,同時也是全球最大的 CERs 買方。
 
金融危機和歐債危機導致經濟活躍度下滑,企業(yè)生產萎縮,碳排放量減少;
 
歐盟碳市場第一階段(2005-2007)和第二階段(2008-2012)的配額總量處于寬 松過剩狀態(tài),排放企業(yè)掌握著充足的碳排放配額,無需使用抵消機制;
 
近年歐盟各國加強國內碳排放管理力度,倒逼國內企業(yè)通過技術工藝改進和結構
 
轉型提升實現自身碳減排,而降低對外部抵消機制的依賴;
 
自 2013 年開始歐盟修改抵消機制應用范圍,要求新開發(fā)的 CDM 項目只能來自全 球最不發(fā)達的國家,歐盟碳市場對中國 CERs 的需求不斷降低,而此前來自中國 的 CDM 占據了全球的半壁江山。
 
2)加拿大于 2011 年 12 月退出京都議定書,日本等在碳減排上采取消極行為,CDM 市 場買家進一步減少。
 
抵消機制在國內試點碳市場已有多年運營經驗。各試點市場都允許實行 CCER 抵消機 制,同時也對項目的運營起始時間、項目類型、來源區(qū)域、交易數量進行了嚴格限制, 例如試點市場要求年 CCER 使用量不超過配額總量或實際排放量的 5%-10%,2021 年 初發(fā)布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要求重點排放單位每年可以使用國家核證自 愿減排量抵銷比例不得超過應清繳碳排放配額的 5%。
 
1)發(fā)展歷程:發(fā)改委于 2014-2016 年審批備案僅千個 CCER 項目,涵蓋風電、光伏、 垃圾焚燒、秸稈發(fā)電、沼氣發(fā)電、森林碳匯等類型,但受市場規(guī)范程度較差、部分項目 減排量較小、供給過度等因素影響,2017 年 3 月起暫緩審批備案 CCER 項目,目前依舊處于對《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修訂過程中。
 
2)累計交易量:根據中創(chuàng)碳投統(tǒng)計,截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全國 CCER 累計成交超 2.76 億噸。其中上海 CCER 累計成交量持續(xù)領跑,超 1.1 億噸,占比 41%;廣東排名 第二,累計成交 5658 萬噸,占比 20%;北京、深圳、四川、福建、天津 CCER 累計成 交量占比在 5%-9%;湖北市場交易量占比 3%;重慶市場累計交易量僅 49 萬噸。
 
3)交易價格:以上海碳排放交易市場數據為例,截至 2019 年底 CCER 累計成交量 8889 萬噸,成交額約 5.66 億元,成交均價6.4 元/噸,其中掛牌交易成交量占比 22.0%,均 價 17.6 元/噸;協議轉讓成交量占比 78.0%,均價 3.2 元/噸。而同期配額累計成交量 3951 萬噸,成交額約 8.26 億元,成交均價 20.9 元/噸。CCER 成交價格低于配額價格, 可能與試點市場內控排企業(yè)配額相對充足、對抵消機制認知不足、CCER 審定備案項目 數量較多導致供給過剩有關。
 
待新修訂的核證自愿減排量管理辦法出臺后,不排除國家 通過控制 CCER 項目類型、開發(fā)區(qū)域、投運時間等方式來管控供給,從而維持一定的交 易價格的可能性。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

省區(qū)市分站:(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各省會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場,碳平臺)

華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莊保定、山西太原、內蒙】東北【黑龍江哈爾濱、吉林長春、遼寧沈陽】 華中【湖北武漢、湖南長沙、河南鄭州】
華東【上海、山東濟南、江蘇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溫州、福建廈門】 華南【廣東廣州深圳、廣西南寧、海南海口】【香港,澳門,臺灣】
西北【陜西西安、甘肅蘭州、寧夏銀川、新疆烏魯木齊、青海西寧】西南【重慶、四川成都、貴州貴陽、云南昆明、西藏拉薩】
關于我們|商務洽談|廣告服務|免責聲明 |隱私權政策 |版權聲明 |聯系我們|網站地圖
批準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信息部 國家工商管理總局? 指導單位:發(fā)改委 生態(tài)環(huán)境部 國家能源局 各地環(huán)境能源交易所
電話: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網 All Rights Reserved
國家工信部備案/許可證編號京ICP備16041442號-7
中國碳交易QQ群:?6群碳交易—中國碳市場??5群中國碳排放交易網